为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,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我校(院)博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,现将本年度秋季招生阶段的指标分配方案公告如下:
一、总体原则
秋季博士招生指标(含专项计划)不超过2026年博士招生目录中我院招生计划的80%。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剩余指标将用于春季招生。
二、招生方式与名额
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:招生目录下达指标23人,秋季招生指标为18人。本次秋季招生通过“硕博连读”与“申请-考核”两种方式进行,硕博连读指标为9人,申请考核制指标为9人。
专业方向 |
拟招生人数 |
硕博连读 |
申请考核 |
化学工程与技术 |
18 |
9 |
9 |
材料与化工专业(专项计划):招生目录下达指标16人,秋季招生指标12人。本次秋季招生通过“硕博连读”与“申请-考核”两种方式进行,硕博连读指标为5人,申请考核制指标为7人。
专业方向 |
拟招生人数 |
硕博连读 |
申请考核(含专项计划) |
材料与化工 |
12 |
5 |
7 |
三、专项计划
材料与化工拟招生人数中含专项计划,复试合格的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四、重要说明
本公告所列招生指标为初步计划,最终录取名额将根据实际生源质量、学校整体安排及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进行适当调整。
新疆大学化工学院
2025年11月3日